我省制定出台《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(试行)》
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·起点新闻 2022-09-13 20:32
起点新闻客户端(陕西新闻联播)
日前,省发改委、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制定出台《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(试行)》,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受理范围、不予受理范围、投诉举报办理程序、办理时限、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《办法》规定,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为市场主体保护、市场环境、政务服务、监管执法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等5个方面13项内容。各级12345热线接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后,根据事项的性质及办理机构权限,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线索转办相应承办单位。承办单位收到12345热线转办工单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,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12345热线及投诉举报人。对12345热线反馈的“不满意工单”及承办单位应当受理而不受理、逾期不办、处理不公,有重大影响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,由各市区营商办通过函询、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。
【记者】张蓉
编辑:高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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