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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不得申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?

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市场与信息化处 2023-10-01 09:25

(一)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陕西省境内的。

(二)近三年内产品在市(区)及以上质量安全例行监测、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等有不合格记录的。

(三)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件,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。

(四)被取消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相关认证证书的。

(五)使用国家禁止的农业生产资料、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等。

(六)有其他不符合区域公用品牌申请条件的。

编辑:焦媛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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