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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暖季每户补贴标准600元 咸阳市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发布

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·起点新闻 2024-12-18 17:25

咸阳市2024-2025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今天(12月18日)上午发布,纳入今年补贴范围的农村居民用户共计825212户,补贴标准600元/户/采暖季,每户根据不同取暖方式只能享受一种清洁取暖方式运行补贴。按照“应统尽统、应补尽补”的原则,不再区分改造户、自改户、常住户、非常住户、低用电量户、稳定运行户等类型。

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咸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,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,围绕2024—2025年咸阳市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补贴标准600元/户/采暖季 “事前+事后”灵活发放

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,咸阳市委市政府有序推进煤改电、煤改气、煤改生物质颗粒“三类方式”,协同推进“热源侧”清洁能源和“用户侧”能效提升“两个改造”方式,推动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

2024—2025年采暖季,纳入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平台的2024—2025年采暖季录入生效农村地区居民用户共825212户,其中,煤改电71万户、煤改气9.1万户、煤改生物质2.4万户。补贴标准600元/户/采暖季,每户根据取暖实际只能享受“电、气、生物质颗粒”中的一种清洁取暖方式运行补贴。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240元/户/采暖季,市级财政承担180元/户/采暖季,各县市区财政承担不低于180元/户/采暖季,也可结合各自财力情况和运行情况适度提高补贴标准。

咸阳市要求,各县市区可根据农村居民户实际用电、用气情况细化确定补贴范围,对于符合补贴发放的用户采取据实发放方式予以补贴。

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槐文军介绍,与往年相比,今年采暖季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
更加注重以人为本,2024年按照“应统尽统、应补尽补”的原则,不再区分改造户、自改户、常住户、非常住户、低用电量户、稳定运行户等类型;

更加注重灵活多样,按照“先补后用、到期收回、补量不补钱”原则,采暖季前财政资金一次到位,采用“事前+事后”相结合的补贴发放方式,补贴发放更精准高效。“煤改电”补贴户,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,由电网公司按月结算代发,并短信告知补贴户用电额度。采暖季结束后,对补贴户未使用的补贴资金予以回收。“煤改气”补贴户,采暖季前根据上年采暖季用气量拨付,采暖季后据实结算。“煤改生物质颗粒”补贴户,由相关县市区负责组织集采生物质颗粒燃料,采暖季前一次发放到户。对新增户、自然减损户、迁入迁出户取暖方式变更进行动态调整;

更加注重制度完善,清洁取暖的初衷是以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和秸秆生物质燃烧取暖,防治大气污染,使群众养成清洁用能好习惯。县镇村对辖区内清洁取暖工作承担主体责任,对享受清洁取暖补贴的农村居民户,仍然使用散煤和秸秆生物质燃烧取暖,取消清洁取暖补贴。对补贴登记遗漏户或返乡、自然增减户等特殊情况,按照一表一户的要求进行动态变更,变更前需执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制度。

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公示公告 接受群众监督

针对补贴资金监管情况,咸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军彦表示, 按照“谁主管、谁监管、谁用款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市县建立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资金监督检查制度,定期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检查,重点核查是否应补尽补和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问题。

每年取暖季结束后,各县市区要以镇村为单位,对补贴资金的兑付情况和清洁能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告,接受群众监督,公示公告期间有投诉举报情况的,要及时核实处置。

采暖季结束后,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开展资金清算,严格按照据实清算的原则,对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核实,需要事后补贴的要加快完成事后补贴发放工作,清算后结余补贴资金及时由财政部门收回,确保资金安全。

“水暖炕”计划在南部县市农村地区全面推广

为统筹解决好群众温暖过冬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系,咸阳市从2023年开始,探索开展农村地区冬季取暖“水暖炕”改造工作,截止2024年1月底,全市25个重点镇办完成水暖炕改造任务4.5万户。经市生态环境局对 “水暖炕”改造成效评估,2024年1-2月体现市主城区焚烧污染特征指标钾离子较2023年1-2月同比改善39.5%,表明周边生物质燃烧传输影响明显下降。2024年6月份,咸阳市决定再次扩大水暖炕改造实施范围,对南7县市区摸排的14.27万个土炕实施“水暖炕”改造,于10月底全面完成年度改造任务。

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永刚介绍,截止目前,咸阳市累计安排资金9416万元、已完成水暖炕改造18.77万个,“经‘一市一策’专家团队测算,每日可减排污染物约33.7吨,对市区秋冬季PM2.5浓度改善贡献约6.5微克/立方米。目前,我市将继续对南部县市新摸排的土炕实施“水暖炕”改造补贴政策,做到应改尽改。”

分类施策 持续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

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彦丰介绍,今年秋冬以来,市农业农村局对标对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,持续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,进一步减少农村污染源头,助力大气污染防治。

协调县、镇、村三级力量,针对秋冬玉米秸杆、枯枝败叶干燥易燃特点,发动群众集中开展农作物秸秆清收攻坚行动,及时捡拾清运秸杆近20万吨,分类进行沤肥或填埋处理,截至目前,全市秋收秸秆利用率达97.52%,从源头上确保“不点火不冒烟”;

以县、镇、村三级为主导,以村庄周围、道路两侧、房前屋后、田间地头为重点,联合秸秆综合利用企业、第三方保洁公司,全面清理整治,分类收集处理,有效减少污染源、燃烧点;

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落地,不断完善收储运体系,通过“企业扩能消化一批、加大还田消解一批、集中堆放消纳一批、高温堆肥消耗一批、分类处置消除一批”的方式,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。

违规散煤源头坚持“动态清零” 打击跨区域违规贩售现象

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峰介绍,咸阳自去年禁燃政策调整后,经过各级综合治理,群众对禁煤政策知晓率逐年提高,燃煤取暖现象大幅度减少。今年秋冬季,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燃煤管控,突出重点时段、重点地区,强化系统治理、源头治理,坚持联防联控的长效监管机制,持续巩固提升农村清洁取暖成效。

坚持“动态清零”。紧紧依靠农村基层组织,及时排查发现存煤、燃煤行为,有偿回收群众存煤,实现动态清零溯源追查违规散煤源头

扎实开展散煤市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检查。部门联动,设卡查禁散煤流入;发动群众举报,加强夜间巡查,排查线索,快速精准打击,深挖窝点,严处重罚流动贩售散煤

开展区域联防联控。市级层面,与西安、渭南、杨凌联合开展关中三市一区散煤流通领域交叉检查。县级层面,充分运用三原县与富平、临潼、高陵、阎良三区两县一基地散煤联防联控机制,秦都区、渭城区与空港、秦汉新城散煤联防机制,整合执法资源,互通监管信息,打击跨区域违规贩售散煤

做好宣传引导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散煤燃烧的危害和相关政策,引导群众用电用气用水暖炕,远离散煤,“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散煤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。”

记者:吴伟 刘雷 吴雪婷

审核:吴伟 王锦

编辑:SMC咸阳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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