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日启动!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
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10-16 11:36

门诊慢性病资格
复审即日启动
最新消息
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明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业务标准的通知》(市医保发〔2025〕19号)精神,为确保慢病患者的待遇享受,现就2026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01
复审时间
即日起正式启动门诊慢性病复审工作。
02
复审范围
门诊慢性病实行两年一次复审,申报范围为2024年及以前年度经资格认定及复审认定通过的,现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。

03
复审病种
复审病种范围及待遇
7个病种:甲状腺功能异常(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)、癫痫、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(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)、病毒性肝炎(原慢性活动性肝炎)、肺结核活动期(原肺结核(耐多药))、耐药性结核病、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在认定通过后,待遇享受期为两年,到期按规定参加复审。
不再新增保障对象的病种
3个病种:紫癜性肾炎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、巨趾症,按照文件规定不再纳入新的保障对象。已享受保障的人员,继续按原政策两年一次复审。

04
复审所需资料
1.《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复审明细表》(附件1)一式两联,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。
2.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(附件2)一份并加盖公章。
3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正反面)。
4.近两年来两次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,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及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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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申报方式
城镇职工参保人员,其复审资料经由参保单位提交至参保关系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。
城乡居民参保人员,遵照其参保地所在区县、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关规定与流程办理。

编辑:李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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