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开

即日启动!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

​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10-16 11:36

门诊慢性病资格

复审即日启动

最新消息

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明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业务标准的通知》(市医保发〔2025〕19号)精神,为确保慢病患者的待遇享受,现就2026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01

复审时间

即日起正式启动门诊慢性病复审工作。

02

复审范围

门诊慢性病实行两年一次复审申报范围为2024年及以前年度经资格认定及复审认定通过的,现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。

03

复审病种

复审病种范围及待遇

7个病种:甲状腺功能异常(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)、癫痫、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(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)、病毒性肝炎(原慢性活动性肝炎)、肺结核活动期(原肺结核(耐多药))、耐药性结核病、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在认定通过后,待遇享受期为两年,到期按规定参加复审。

不再新增保障对象的病种

3个病种:紫癜性肾炎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、巨趾症,按照文件规定不再纳入新的保障对象。已享受保障的人员,继续按原政策两年一次复审。

04

复审所需资料

1.《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复审明细表》(附件1)一式两联,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。

2.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(附件2)一份并加盖公章。

3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正反面)。

4.近两年来两次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,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及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。

识别上方二维码

下载附件内容

05

申报方式

城镇职工参保人员,其复审资料经由参保单位提交至参保关系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。

城乡居民参保人员,遵照其参保地所在区县、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关规定与流程办理。

编辑:李欢

起点新闻APP阅读全文或看完整视频,体验更佳!

热门评论

打开“起点新闻”查看更多热评

更多推荐

打开“起点新闻”查看更多内容
继续阅读
前往APP